新宏泽财务信披不实领监管函应调查是否存在调节利润OB真人
发布日期:2023-07-05 14:35:35 浏览次数:
OB真人随着 A 股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管部门监督的重中之重。然而,近日OB真人,有一家上市公司却因为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连续收到证监局和交易所的警示函和监管函,引发市场的质疑和关注。
这家公司就是新宏泽(SZ002836,股价 8.12 元,总市值 18.71 亿元),主营业务为包装印刷。根据其 7 月 3 日披露的公告,公司因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要求导致财务信披不准确,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此前,7 月 1 日,公司及其总经理、财务总监也因同样的原因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新宏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中,将自己定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 15% 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9437.97 万元。然而,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公司发现 2022 年处置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产生的处置对价、股息红利等应调整计入所得税相关的收入总额,导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低于 60%,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要求OB真人,所得税税率应由 15% 变为 25%。这意味着公司应该多缴纳 1028.31 万元的所得税,相应净利润也应该减少OB真人,该笔金额占更正前净利润的 10.90%,调整后公司净利润为 8409.65 万元。
笔者认为,年度财务报告是经专业人士层层审计把控才可公之于众的,新宏泽却犯了这样一个 低级错误 OB真人,这让人不禁怀疑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诚信度。作为公司管理层,新宏泽总经理肖海兰、财务总监李艳萍难道不知道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具体条件和计算方法吗?不知道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收入也要计入所得税范围吗?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样一个 低级错误 是否有意为之?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美化业绩、误导投资者的嫌疑?毕竟,如果按照 25% 的税率计算,新宏泽 2022 年的净利润为 8409.65 万元,较更正前的 9437.97 万元,足足多出了 1028.31 万元。这对于一家去年净利不到一个亿、主打包装印刷行业龙头地位的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因此,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应该对新宏泽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查明其财务信披不准确的原因和责任并依法严肃处理,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同时OB真人,新宏泽也应该认真反省自查,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提高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的水平和质量,恢复市场的信任和尊重。